| 029-85260718转805 |
| 87970544、87970545 |
| 13363990139(范律师) |
| 13096981614(夏律师) |
| 13720721285(刘律师) |
| 地址:西安市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A座15D |
|
| 【侦查阶段】 |
| 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
|
| 【审查起诉阶段】 |
| 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调查取证,提出辩护意见。 |
|
| 【审判阶段】 |
| 参与一审、二审及申诉,查阅案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提出关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
|
| 【其他】 |
|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参加刑事诉讼。 |
|
|
|
中山:别墅劫杀女主人罪犯被处极刑 (2008-10-20 19:59:18)
---中山:别墅劫杀女主人罪犯被处极刑 |
人气指数:1065 |
国法院网讯 出狱刚满一周就入室盗抢,败露后在警方包围中劫持女主人,遭女主人反抗后,穷凶极恶的罪犯向其颈部和头部猛刺两刀致人质当场死亡。10月18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火炬开发区召开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犯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的被告人王显量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王显量曾于2002年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于2005年12月16日出狱。出狱仅仅一周,12月24日晚上11时许,王显量携带水果刀、螺丝刀等作案工具,潜至中山市港口镇某别墅小区,先爬窗进入221号别墅,盗走屋主的镶金钻石戒指和带翡翠玉坠金项链,价值6520元。然后又爬窗进入265号别墅,没有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就偷了一件黑色夹克衫,留在别墅的三楼睡觉,等待主人回来再实施抢劫。王显量在房内睡了约3个小时后,该别墅的女主人外出回来,王显量当即持水果刀威胁女主人,将其劫持到二楼主人房内,抢去女主人钱包内的302元现金。王显量发现主人房衣柜中有保险箱后,用刀逼迫女主人索要保险箱的密码,在得知密码只有女主人在香港的丈夫知晓后,他多次威逼女主人打电话给丈夫索要密码。12月25日上午9时许,女主人以打电话给丈夫问密码为由,向其朋友求救,朋友到女主人家来查看情况时发现其被人持刀劫持后马上报警。
公安干警到达现场后,与王显量展开谈判,要求其弃械投案,但是,王显量见自己被警方包围无法逃脱时便将女主人挟持到厨房内锁紧房门,用刀切断煤气管欲点火引爆,女主人见状奋起反抗,王显量当即向其后颈部和喉咙猛刺两刀,致女主人当场死亡。王显量事后被警方当场抓获。
本案经过一审和二审后,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显量死刑。10月18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被告人王显量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
|
|
关 闭 |
|
|